㈠ 業委會集資更換電梯合法嗎
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看,業委會集資更換電梯首先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其次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業主大會是業主的自治組織,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是建築區劃內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機構。建築區劃內的業主均有權參加業主大會行使業主權利,對依法應由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行使表決權。
業主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負責人即為業主委員會主任,代表業主委員會行使職責,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事項,不得就未經業主大會表決的事項以業主委員會的名義對外任意簽訂合同、從事交易,尤其是涉及到需動用業主共有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俗稱大修基金)的有關事項時,更不能擅作擅為,否則將構成越權代表。在相對人對此知曉或者應當知曉的情形下,其代錶行為對業主方不產生法律拘束力。業主委員會負責人及其他成員均應牢記權力是業主共同賦予的,有權必有責,用權須公開,應始終堅持代表業主的共同利益,依法妥善履行職責,做到該公開的須公開,該表決的須表決,切實充分保護業主的知情權、監督權和表決權。
值得關注的是,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針對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這一事項的表決規則已作修改。即首先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其次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