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特區是哪年哪月成立的
深圳經濟特區於1980年8月正式成立,是中國最早實行對外開放的四個經濟特區之一。
深圳特區成立過程:
1979年8月26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決定批准,在深圳市境內劃出327.5平方公里(補更調查數據為395.992平方公里)地域設置經濟特區。
1980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了《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正式成立,地域包括今羅湖、福田、南山、鹽田四個區。
2010年5月31日,中央已經批准了深圳擴大特區版圖的申請。深圳特區范圍延伸至全市,特區總面積將由395平方公里擴容為1948平方公里,接近香港面積的兩倍,並於2010年7月1日起執行。
地域包括今羅湖、福田、南山、鹽田、龍崗、寶安、龍華區,坪山區,光明新區,大鵬新區。
2011年,延伸至深汕特別合作區,2018開始全面代管深汕區(地級市許可權)。
深圳地處廣東南部,東臨大亞灣和大鵬灣,西瀕珠江口和伶仃洋,南隔深圳河與香港相連,北部與東莞、惠州接壤。

(1)深圳市政府什麼時候開張擴展閱讀:
深圳特區歷史沿革:
1980年8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在深圳設置經濟特區,現在,該天也被世人親切的成為"深圳生日"。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中通過了由國務院提出的《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批准在深圳設置經濟特區。
1981年3月,深圳市升格為副省級市。
1984年1月24日至26日,鄧小平第一次視察深圳,為深圳題詞:「深圳的發展和經驗證明,我們建立經濟特區的政策是正確的。」
1988年11月,國務院批准深圳市在國家計劃中實行單列,並賦予其相當於省一級的經濟管理許可權。
1990年12月1日,新中國第二個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誕生。
1992年鄧小平第二次南巡,視察深圳,並發表了極為重要的談話:計劃經濟不等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等於資本主義,特區姓「社」不姓「資」。
1992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市政府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規的權力。
2004年,深圳成為全國首個無農村無農民的城市。
2018年1月6日,國務院同意撤銷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
㈡ 深圳是什麼時候建市的
深圳是1979年1月建市的。
1979年1月,撤銷寶安縣,設立深圳市。
1979年3月5日,國務院批復同意廣東省寶安縣改設為深圳市,受廣東省和惠陽地區雙重領導。

(2)深圳市政府什麼時候開張擴展閱讀
深圳,簡稱「深」,別稱「鵬城」,是中國四大一線城市之一,廣東省省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國家區域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國務院定位的全國經濟中心城市和國際化城市、國家創新型城市、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中國三大全國性金融中心之一。
深圳地處廣東南部,珠江口東岸,與香港一水之隔,東臨大亞灣和大鵬灣,西瀕珠江口和伶仃洋,南隔深圳河與香港相連,北部與東莞、惠州接壤。
全市下轄9個行政區和1個新區,總面積1997.27平方公里。截至2017年末,深圳常住人口1252.83萬人,其中戶籍人口434.72萬人,實際管理人口超過2000萬,城市化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