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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學區abc類怎麼區分

發布時間: 2025-10-01 16:10:20

① 南山學位類型怎麼劃分

南山區比較特殊,是深圳唯一一個不劃分學位類型的區

其他區用來確定類別的 住房和孩子戶籍 ,南山區是直接是 用來換算相應的積分 。

一、申請入讀學生戶籍情況

(滿分為30分)

1.深圳戶籍分為3類

A:學生是學區內戶籍(指學生戶籍地址在本校學區圖紅線范圍內且戶主是學生父母)—— 30分

B:學生是南山區戶籍—— 26分

C:學生是南山區以外本市其他區戶籍—— 20分

2.非深圳戶籍(含港澳籍適齡兒童)分為4類

D:父母雙方一方是深戶,另一方持有居住證(含父母雙方是深戶)—— 20分

E:父母雙方均辦理了居住證—— 18分

F:父母雙方只有一方辦理了居住證(含父母單方是深戶,另一方無居住證)—— 0分

G:學生父親或母親是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 20分

二、申請入讀學生家庭住房情況

(滿分為40分)

1.學區內購房分為8類

A:購房3年或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購房,且父母產權51%(含)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 40分

B:購房3年以下2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後至2017年8月31日之前購房,且父母產權51%(含)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 38分

C:購房2年以下1年以上(2017年9月1日後至2018年8月31日之前購房,且父母產權51%(含)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 —— 36分

D:購房1年以下(2018年9月1日後購房,且父母產權51%(含)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 —— 34分

E: 購房,父母產權佔30%(含)至51%(不含)的 —— 30分

F: 購房,父母產權佔30%(不含)以下的—— 20分

G: 購合法集資房或者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辦證明) —— 20分

H: 購單位自建房(需提供單位內部買賣合同) —— 20分

溫馨提示:

購安居型商品房的,請對照選項ABCDEF,選擇對應的一項。

2.學區內租房分為7類

溫馨提示:

提供紅本「租賃憑證」的才能積分 ,提供藍本「房屋租賃信息」的不能積分;

深戶兒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沒有購房的享受加分:

①兒童戶籍地址屬於申請學校學區內的在原選項分值基礎上加 12分 ;

②兒童戶籍地址屬於申請學校學區外的在原選項分值基礎上加 7分

A: 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轉房(轉租戶不能申請)—— 20分

B: 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不在一起—— 20分

C:單位宿舍。

居住2年(含2年)以上(在2017年4月30日之前入住)—— 9分

居住2年以下(在2017年5月1日之後入住)—— 7分

D:租房5年以上(租賃憑證在2014年4月30日前簽訂)—— 15分

E: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租賃憑證在2014年5月1日-2016年4月30日之間簽訂)—— 12分

F: 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租賃憑證在2016年5月1日-2017年4月30日之間簽訂)—— 9分

G: 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租賃憑證在2017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之間簽訂)—— 7分

溫馨提醒:

非深戶 兒童家庭居住時間連續不滿1年的,不具備申請學位資格;

深戶 兒童家庭居住時間連續不滿1年的,可以申請學位,但本項不積分。

(說明:連續居住滿1年的計算,以申請學位時為基點向前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