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深圳醉駕拘留多少天
法律分析:深圳市醉駕行為的處罰標准,還是依據我國全國統一實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規定。根據刑法的規定,醉駕已經構成了刑事犯罪行為。因此,行為人不會被行政拘留,而有可能被刑事拘留。同時,行為人還可能承擔拘役的刑事責任。具體來說,這主要是依據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的規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人,已經構成了犯罪,依法承擔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醉酒駕駛的行為人,構成危險駕駛罪,而危險駕駛罪的主要處罰標準是拘役。換句話說,在深圳市醉駕的行為人,不會被行政拘留,但是可能會被拘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 4.1 酒精含量閾值
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後或者醉酒後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
表1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mg/100mL)
飲酒後駕車≥20,<80
醉酒後駕車≥80